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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独资企业注销是否需要发布债权人公告和清算组备案公告?
- 个人独资企业注销需要发布债权人公告(公告期为六十日),不需要清算组备案公告。
2025年02月27日 企业注销 -
- 清算组备案公告、债权人公告如何撤销?
- 公司如需撤销清算组备案公告、债权人公告可以通过撤销解散公示,商事主体登记注册系统将同步撤销解散公示、清算组备案公告和债权人公告。合伙企业如单独撤销清算组备案公告、债权人公告,可在系统的发布页面撤销。
2025年02月27日 企业注销 -
- 办理股权变更业务时,系统中有一项“转让股权份额”,该项“转让股权份额”应如何填写?是否按照转让价格填写?
- 办理股权变更业务时,系统中有一项“转让股权份额”,该项“转让股权份额”应填写计划转让的认缴出资额,单位为“万元”。
2025年02月27日 工商变更 -
- 省外企业拟迁入深圳,开具企业迁移登记调档通知函需要提交哪些材料?迁入时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 有限公司、内资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可在企业迁入地址所在辖区政务大厅和市民中心政务大厅办理;股份有限公司、外商合伙企业和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迁入在市民中心政务大厅办理。
2025年01月07日 工商变更 -
- 使用网络经营场所注册个体工商户有什么条件及要求?
- 使用网络经营场所注册个体工商户的条件:1、经营者为我市户籍或者持有我市居住证的市民;2、已在电商平台拥有属于自己的网络店铺;3、在商事登记系统申报经营场所时,填报电子商务平台名称和网络经营场所网址
2025年01月07日 企业注册 -
- 企业办理变更业务,“是否进行受益所有人申报”选择“否”,对企业有什么影响,什么情况下需要填写“受益所有人申报”?
- 根据《受益所有人信息管理办法》,存量公司、合伙企业、外国公司分支机构需在2025年11月1日前填报。请参考《受益所有人信息备案指南(第一版)》进行受益所有人识别及备案。已经申报的,受益所有人没有变化的,不需要再次填写。有变化的,可以选择是。
2025年01月06日 工商变更 -
- 办理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登记,什么情况下申请“直接变更模式”,什么情况下申请“一注销一设立模式”?
- 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有“直接变更”和“一注销一设立”两种模式,市民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主选择办理模式。 “直接变更模式”,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内资有限责任公司、个人独资企业等组织形式,延续使用原成立日期、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2025年01月06日 工商变更 -
- 通过“一注销一设立”模式“个转企”,原注册时间是否会发生变化?
- 个体工商户升级为有限责任公司(一注销一设立模式),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发生会变化的。营业执照上的成立时间以转型企业的成立日期为准,但是会发放《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企业证明》予以证明,追溯至原个体工商户的成立日期。
2025年01月06日 工商变更 -
- 直接变更模式“个转企”,原注册时间是否会发生变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否也会发生变化?
- 个体工商户升级为有限责任公司(直接变更模式),将延续使用原个体工商户的成立日期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会发生变化。
2025年01月06日 工商变更 -
- 外国自然人能设立外商独资医院吗?
- 外国自然人能设立外商独资医院吗?不可以。根据《关于印发独资医院领域扩大开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卫医政发〔2024〕36号)的规定,“申请设立外商独资医院的境外投资者应当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025年01月06日 企业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