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养老金个人所得税递延纳税优惠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2022年12月12日来源:深圳市税务局税务服务
个人养老金个人所得税递延纳税优惠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答: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养老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4号)第一条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对个人养老金实施递延纳税优惠政策。在缴费环节,个人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缴费,按照12000元/年的限额标准,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据实扣除;在投资环节,计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在领取环节,个人领取的个人养老金,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按照3%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其缴纳的税款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最新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为准。
来源链接:https://shenzhen.chinatax.gov.cn/sztax/zcwj/rdwd/202212/e6171aeb84064005b90eaebc959879b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