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深圳市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生产企业、经营企业2023年度自查等工作的通知
近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深圳市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生产企业、经营企业2023年度自查等工作的通知》,通知全文如下:
各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生产企业、经营企业:
为贯彻落实《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及《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要求,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生产企业、经营企业监管,我局决定即日起至4月20日,开展深圳市2023年度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年度自查工作,并对企业2023年度生产经营状况进行摸底调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自查工作
(一)注册人、备案人、生产企业要求
1.报送企业范围
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其中一项或多项的企业。
2.上报材料
(1)请登录深圳市医疗器械行业协会官网企业年检专栏在线填报《深圳市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及生产企业2023年度基本情况表》(附件1)。
(2)请登录广东省智慧药监企业专属网页填报2023年度质量管理体系自查报告,填报完成后截取显示状态为“已上报”的图片,并将截取的图片上传至深圳市医疗器械行业协会官网企业年检专栏。
(3)深圳市医疗器械行业协会官网企业年检专栏将于2024年3月18日开放,此前可以参考附件要求提前搜集数据,数据填报联系人:张小姐,电话:26016045。
(二)经营企业要求
1.报送企业范围
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的企业。
2.上报材料
(1)请登录深圳市医疗器械行业协会官网企业年检专栏在线填报《深圳市医疗器械经营企业2023年度基本情况表》(附件2)。
(2)填写《深圳市医疗器械经营企业2023年度质量管理体系自查表》(附件3),加盖公章后上传至深圳市医疗器械行业协会官网企业年检专栏。
(3)深圳市医疗器械行业协会官网企业年检专栏将于2024年3月18日开放,此前可以参考附件要求提前搜集数据,数据填报联系人:张小姐,电话: 26016045。
二、不良事件监测工作
请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按照《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主体责任,开展相关不良事件调查、分析、评价工作,并在国家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信息系统上进行用户注册,主动维护用户信息,报告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按时在国家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信息系统上进行评价处置,做好不良事件监测工作,并按照《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4年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不良事件监测自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自查工作。
三、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纠工作
请各生产、经营企业严格按照《深圳市(工业/危化品类)安全隐患自查和巡查基本指引》(附件4)开展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纠工作,扫除安全生产隐患盲点,做好安全生产教育,确保安全生产。
四、相关要求
年度自查工作须于4月20日前完成系统填报并提交,各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生产企业、经营企业负责人要高度重视以上工作,对于不自查、不按时上报自查材料、弄虚作假的企业,我局将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给予警告或罚款的处理,企业的信用等级分类等将会受到影响。
特此通知。
附件:
1.深圳市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及生产企业2023年度基本情况表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5日
更多信息欢迎登录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