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坪山区科技创新局坪山区2022年度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认定及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专项委托服务项目交易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深圳市坪山区科技创新局政府采购管理制度(试行)》的有关规定,深圳市坪山区科技创新局就《坪山区2022年度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认定及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专项委托服务》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PSKCGK-202202
项目名称:坪山区2022年度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认定及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专项委托服务项目
二、项目内容
三、报名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报名供应商应具有项目相关的经营范围(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如具有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或当地工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商事主体登记及备案信息查询单扫描件,原件备查);
(二)报名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非法人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行政主管单位颁发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报名供应商应具有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截图,须包含以下信息:基础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加盖投标人公章,非企业无须提供;
(四)报名供应商应提供近三年(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重大违法犯罪及不良信用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且不处于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内。需提供诚信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见附件《诚信承诺函》)。
(五)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响应文件要求
凡愿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备齐以下资料进行报名响应:
(一)响应方案(加盖公章);
(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
(三)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六)营业执照或行政主管单位颁发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七)招标文件中要求相关证明文件。
五、其他要求
(一)报名及递交标书截止时间:2022年3月7日17时止。
(二)领取及递交标书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山大道5333号区委区政府大楼111室
(三)联系人:邹工,联系电话:0755-28318304
六、中标方式:满足“报名供应商资格要求”及“招标文件实质性条款”,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最高者中标。(如有踏勘:注明时间、地点、联系人)
七、本公告公示期为2022年3月1日9时起至2022年3月7日17时止。本采购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
八、本公告所有解释权归深圳市坪山区科技创新局,如有任何疑问,可来电进行联系,联系人:邹工,联系电话:0755-28318304。
九、本公告内容及发布时间以“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内容为准。
附件:
深圳市坪山区科技创新局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