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站是仰泽商务旗下提供工商登记注册、财务税务服务、商标知识产权、各类资质办理等信息资讯的服务网站
我们企业属于外商投资企业,是否可以经营电子烟相关业务?
答:根据《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的规定,外商投资企业“禁止投资烟叶、卷烟、复烤烟叶及其他烟草制品的批发、零售”的规定也适用于电子烟,所以外商投资企业不可经营电子烟业务。
《电子烟产品包装实施细则》主要内容为:一是明确了电子烟产品基本计量单位;二是明确了电子烟产品在零售、批发、出厂环节的最小包装单元和各级包装单元内含产品数量;三是明确了电子烟产品外包装上应标注由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的二维码标签;四是明确了电子烟产品外包装上应...
为规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的电子烟产品包装,保障消费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及《电子烟管理办法》(国家烟草专卖局公告2022年第1号)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细则。
为规范电子烟物流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管理办法》及《电子烟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国家烟草专卖局研究制定了《电子烟物流管理细则》。
为规范电子烟物流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及《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36号)、《电子烟管理办法》(国家烟草专卖局公告2022年第1号)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细则。
规范电子烟警语标识,是提醒消费者吸电子烟有害健康、请勿在禁烟场所吸电子烟、劝阻青少年吸电子烟、禁止中小学生吸电子烟、禁止误导和诱导消费者特别是未成年人吸食电子烟的有效举措,是将电子烟纳入法治化、规范化轨道,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必然要求。
咨询热线
18594209820
微信扫码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