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四上”企业,防疫支出补贴今天开始申领,最高3万元
前海企业看过来!现在又有补贴来了,防疫支出补贴今天就开始申领啦~
看看是否满足条件满足条件的企业,快来申请吧!
措施
支持前海合作区“四上”企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国家重点服务业企业等四类规模以上企业)采购、应用电子哨兵加强疫情防控。按各企业采购电子哨兵、抗原检测试剂盒的50%给予补助,每家企业最高3万元。
申请主体
“申请主体”要求注册地、经营地均在前海合作区,税收缴纳地在前海税务局的“四上”企业。
专项说明
“四上”企业是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国家重点服务业企业等四类规模以上企业。
申报条件
1.根据企业采购抗原检测试剂盒、电子哨兵实际总支付金额的50%进行补贴;电子哨兵单台补贴价格不超过5000元;
2.购买日期:自2022年3月至2022年9月。
申请材料
注:所有材料签字盖章交至前海国际人才港防疫惠企专窗(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梦海大道5073号五层前海国际人才港防疫助企窗口,联系电话:0755-86558302),须将申报书连同上述附件打印完整材料(一式三份,A4规格,正反面打印,附有目录及页码,装订成册,加盖骑缝章)。所有资料扫描件发送至该项目指定邮箱fysbcg@qh.sz.gov.cn,邮件命名为“防疫设备采购支持+企业名称”。
申报时间
第一阶段:2022年5月5日-2022年5月12日
第二阶段:2022年10月8日-2022年10月14日
申报时限
未在申报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的,视为放弃享受相关政策优惠,逾期不再受理。
业务咨询电话
0755-36668163
其他事项
对国家、广东省、深圳市出台的相关支持政策,前海合作区全面贯彻落实。同时符合本措施及深圳市、南山区、宝安区其他相关扶持政策有关规定的,采取“择优不重复”的原则,不得重复申请与享受。本措施中优惠政策与前海合作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政策可重复享受,最大限度支持企业。
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因违反各级疫情防控指挥机构等有关疫情防控的决定、命令,被执行机构行政处罚的,不得享受本措施扶持。获得本措施资助的企业存在以不正当手段申请、虚报、冒领扶持资金行为的,由相关责任部门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来源:企业和人才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