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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填报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时,该怎么填写教育终止时间?
- 教育终止时间是指子女因就业或者其他原因不再继续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时点。如果填写了教育终止时间,从次月起,就不再继续享受子女教育扣除。
2022年03月04日 税务服务 -
- 取得经营所得的个人能够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吗?
- 取得经营所得的个人,没有综合所得的,计算其每一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在办理汇算清缴时减除。
2022年03月04日 税务服务 -
- 好消息又来了!两部门发文明确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
-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2022年03月04日 税务服务 -
- 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
-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为帮助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渡过难关、恢复发展,在落实好已经出台政策措施的基础上,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助企纾困扶持政策措施。延续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2022 年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继续分别按10%和15%加计抵减应纳税额。
2022年03月03日 财税服务 -
-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延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的解读
-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支持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发展,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发布《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延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2022年第2号,以下简称《公告》),明确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继续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
2022年03月03日 财税服务 -
- 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关于延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
-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支持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发展,现将延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含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下同)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政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22年03月03日 财税服务 -
- 重磅!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有关事项明确,11月1日起施行
-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支持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发展,促进工业经济平稳运行,稳定市场预期和就业,税务总局联合财政部出台本《公告》,明确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有关事项。
2022年03月01日 财税服务 -
- 关于发布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操作指引的通告
- 为全面落实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明确申报流程,优化纳税服务,规范管理方式,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21〕30号)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操作指引通告如下
2022年03月01日 财税服务 -
-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 根据国务院有关批复精神,现就延续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企业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通知如下:对设在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符合条件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022年03月01日 财税服务 -
- 前海企业如何判断主营业务是否属于减按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
- 纳税人是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企业,但企业无法判断主营业务是否属于减按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应该如何处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发布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操作指引的通告》(2021年第10号)规定
2022年03月01日 财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