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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度个税汇算预约办税操作流程
- 2021年度个税汇算预约办税功能于2月16日上线运行,纳税人如需在3月1日至15日之间办理汇算,可在2月16日至3月15日每天的早6点至晚22点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进行预约。3月16日以后,无需预约即可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直接办理。感谢您对税收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2022年02月16日 财税服务 -
- 2021年度个税汇算预约办理问答
- 2022年3月1日至6月30日,我们将迎来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为提升办税效率和申报体验,防止汇算初期扎堆办理造成不便,今年税务部门新提供预约办税服务,需要在3月1日至3月15日间办理年度汇算申报的纳税人,可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提前预约办税。3月16日以后,无需预约即可办理...
2022年02月16日 财税服务 -
-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的解读
-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要求,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帮助纳税人顺利规范完成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以下简称年度汇算),税务总局在全面总结2019、2020年度汇算工作的基础上,充分听取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专家学者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
2022年02月16日 财税服务 -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
-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要求,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合理有序建立健全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制度,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就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以下简称年度汇算)有...
2022年02月16日 财税服务 -
-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填报2022年全国重点税源补充信息报表的通告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重点税源补充采集报表填报的工作要求,为明确信息上报工作内容,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重点税源企业的认定标准,综合考虑企业纳税情况,我局确定了2022年深圳市重点税源企业名单
2022年02月15日 财税服务 -
-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调整办税服务厅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 自2022年1月24日起,办税缴费人员前往坪山辖区办税服务厅需持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前往其他办税服务厅需持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同时,需出示健康码、行程码,扫码登记,并测量体温正常后方可进入大厅。健康码显示异常、未佩戴口罩或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请勿进入大厅。
2022年01月24日 财税服务 -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其中,自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
2022年01月24日 税务服务 -
- 节能汽车在征收车船税时是否有税收优惠?
- 节能汽车在征收车船税时是否有税收优惠?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关于节能新能源车船享受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74号)第一条规定:“对节能汽车,减半征收车船税。
2022年01月17日 财税服务 -
- 车船因质量问题发生退货时能否申请退还已缴的车船税?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船税征管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42号)第四条的规定:“关于车船因质量问题发生退货时的退税,已经缴纳车船税的车船,因质量原因,车船被退回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商的,纳税人可以向纳税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自退货月份起至该纳税年度终了期...
2022年01月17日 财税服务 -
- 关于《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公布管理办法》的解读
- 为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9号),深入推进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管理工作,规范管理流程,约束行政权力,切实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更好发挥税...
2022年01月17日 财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