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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电子税务局停机升级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电子税务局停机升级的通告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按照有关工作安排,为做好深圳市电子税务局登录认证相关功能升级优化,我局将于2023年3月24日至26日进行信息系统停机升级维护。停机期间,通过电子税务局接入的各渠道所有应用,包括电子税务局网页端、@深税小程序、客户端等,将暂停使用。
    2023年03月23日 通知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电子税务局启用新版登录方式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电子税务局启用新版登录方式的通告
    为保障纳税人和缴费人(以下简称纳税人)的数据安全,防范用户信息被盗用、冒用风险,深圳市税务局对电子税务局(网页版电子税务局、@深税小程序、深圳税务APP)登录方式进行了优化升级,深圳市电子税务局新版登录方式将于2023年03月27日正式上线。为了方便您更好地使用新版登录方式,现将新版...
    2023年03月22日 税务服务
  • 关于在3月31日前补缴缓缴的医疗保险费的温馨提醒
    关于在3月31日前补缴缓缴的医疗保险费的温馨提醒
    根据《深圳市医疗保障局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阶段性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我市中小微企业、以单位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以及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以下简称“缓缴单位”)...
    2023年03月22日 税务服务
  • 政务服务网法人账号如能通过电子营业执照核验?
    政务服务网法人账号如能通过电子营业执照核验?
    政务服务网法人账号如能通过电子营业执照核验?使用电子营业执照进行核验,核验前请确保已经在 “电子营业执照”微信小程序中下载电子营业执照
    2023年03月13日 企服百科
  • 2022年度个税汇算预约办税“三步走”
    2022年度个税汇算预约办税“三步走”
    2022年度个税汇算预约办税功能于2月16日上线运行,纳税人如需在3月1日至20日之间办理汇算,可在2月16日至3月20日每天的早6点至晚22点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进行预约。3月21日以后,无需预约即可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直接办理。在手机个人所得税APP上预约办税仅需“三步走”即可轻松搞定
    2023年02月28日 税务服务
  • 企业如何咨询不含行政区划企业名称申报相关事宜?
    企业如何咨询不含行政区划企业名称申报相关事宜?
    企业如何咨询不含行政区划企业名称申报相关事宜?电话咨询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业务咨询电话:010-68028438技术支持电话:010-88650152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业务咨询电话:010-11616611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业务咨询电话:021-64220000-5446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业务咨询电话:0571-88380676重...
    2023年02月18日 企业注册
  • 前海商秘企业住所托管服务协议遗失了怎么办?
    前海商秘企业住所托管服务协议遗失了怎么办?
    ​前海企业如果在前海办理的住所托管服务协议遗失了怎么办?莫慌,小编教您操作。不过需要提醒的是遗失补办要求协议在有效期内,并且只能补办一次。第一步:1. 登录住所托管网站(www.qianhaibs.com),在【住所托管】里找到相应公司,下载打印协议一份。2. 准备一份遗失申请
    2023年02月05日 地址托管
  • 关于宝安区行政服务大厅恢复延时服务的通告
    关于宝安区行政服务大厅恢复延时服务的通告
    为更好地满足企业、群众错峰办事需求,充分保障政务服务一体化建设,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根据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延时服务时间的有关规定,现恢复宝安区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延时服务。
    2023年02月04日 通知公告
  • 前海商秘企业地址托管协议签订选择“电子签章”操作指南
    前海商秘企业地址托管协议签订选择“电子签章”操作指南
    网上审核通过后,协议签订方式选择“电子签章”,填写好相应信息后按“签订协议”按钮。操作前请首先确认已领取了该企业的电子印章。可在“i深圳”APP或“深圳电子印章”微信小程序中领取。住所托管续约和变更业务协议签署可以选择“电子签章”。
    2023年02月02日 地址托管
  •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明确2023年度申报纳税期限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明确2023年度申报纳税期限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九条规定,结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2〕16号)要求,现将实行每月或者每季度期满后15日内申报纳税的各税种2023年度具体申报纳税期限明确如下,请各地税务机关及时告知纳税人。
    2023年01月06日 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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