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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细则来了!税务总局明确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征管事项(附解读)
-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的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2022年第15号)的规定,现就将有关征管事项公告如下: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的,应按规...
2022年03月25日 税务服务 -
- 税务总局明确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征管问题(附解读)
-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的决策部署,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发展,落实好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现就有关征管问题公告如下:符合财政部、税务总局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企业(以下简称小型微利企业),按照相关政策规定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2022年03月25日 税务服务 -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其中,自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
2022年01月24日 税务服务 -
- 重磅!财政部 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公告 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 3月24日,财政部 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5号),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公告表示: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2022年03月24日 税务服务 -
-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 实施力度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的解读
- 为便利纳税人办理留抵退税,税务总局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有关事项的公告》(2019年第20号,以下称20号公告),明确了留抵退税办理各环节的征管事项。2022年,进一步加大留抵退税力度,在20号公告基础上,结合今年出台新政策具体情况,发布本公告对个别征管事项作...
2022年03月23日 税务服务 -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
-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的决策部署,按照《政府工作报告》要求,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规定,为方便纳税人办理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以下简称留抵退税)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22年03月23日 税务服务 -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
- 为支持小微企业和制造业等行业发展,提振市场主体信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现将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实施力度有关政策公告如下:加大小微企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力度,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并一次性退还小微企业存量留抵...
2022年03月23日 税务服务 -
- 办理年度汇算时需要准备哪些资料信息?
- 在办理年度汇算前,您需要准备好您的收入、“三险一金”、专项附加扣除、其他扣除(年金、符合条件的商业健康保险或税延养老保险)、捐赠、税收优惠、已纳税款等相关信息、凭证或资料,以及接收退税的银行卡,以备您办理年度汇算时使用。
2022年03月22日 税务服务 -
- 什么情况下不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 什么情况下不需要办理年度汇算?如果您在2021年度是非居民个人,无需办理年度汇算。如果您是居民个人,且2021年度取得综合所得时您的扣缴义务人已依法预扣预缴了个人所得税,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不办理年度汇算
2022年03月22日 税务服务 -
- 什么情况下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 如果您是居民个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取得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时已预缴的个人所得税,与这四项所得全年加总后计算的个人所得税存在差异,您就需要关注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如果预缴的税款高于全年应纳税款,您可以通过办理年度汇算申报以获得...
2022年03月22日 税务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