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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
- 为贯彻落实新发布的《国务院关于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国发〔2022〕8号),保障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政策顺利实施,国家税务总局相应修订了《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及《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现予以发布,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2022年04月02日 税务服务 -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出2022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2.0版”的通知
-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确保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两会精神落实落地,税务总局决定,在年初已陆续出台105条便民办税缴费措施的基础上,聚焦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新要求,聚焦落实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新部署,聚焦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新挑战,再推出16条便民办税缴费新...
2022年04月02日 税务服务 -
- 税务总局权威解读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11个问题
- 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扩大地方“六税两费”减免政策适用主体范围至全部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今年3月4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10号,以下简称财税10号公告),税务总局同步发布了《...
2022年04月01日 税务服务 -
-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填报“五步走”
- 第一步,进入申报界面。纳税人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后,可通过“首页——常用业务——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或“办税——专项附加扣除填报”进入专项附加扣除填报界面,并选择“婴幼儿照护费用”专项附加扣除。
2022年03月31日 税务服务 -
- 国务院关于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
-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有关规定,国务院决定,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2022年03月29日 税务服务 -
- 细则来了!税务总局明确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征管事项(附解读)
-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的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2022年第15号)的规定,现就将有关征管事项公告如下: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的,应按规...
2022年03月25日 税务服务 -
- 税务总局明确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征管问题(附解读)
-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的决策部署,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发展,落实好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现就有关征管问题公告如下:符合财政部、税务总局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企业(以下简称小型微利企业),按照相关政策规定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2022年03月25日 税务服务 -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其中,自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
2022年01月24日 税务服务 -
- 重磅!财政部 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公告 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 3月24日,财政部 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5号),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公告表示: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2022年03月24日 税务服务 -
-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 实施力度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的解读
- 为便利纳税人办理留抵退税,税务总局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有关事项的公告》(2019年第20号,以下称20号公告),明确了留抵退税办理各环节的征管事项。2022年,进一步加大留抵退税力度,在20号公告基础上,结合今年出台新政策具体情况,发布本公告对个别征管事项作...
2022年03月23日 税务服务